“答应不养狗才能买房”,近日,山西运城某小区打造“无狗社区”引发网友热议。23日,该小区所属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该规定属于软约束,是希望从源头上建设无狗社区。有律师表示,该开发商的禁狗条款已明确告知消费者,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应属有效的合同。(2月24日北京青年报)
不文明养狗的确是个问题,不仅会破坏居民小区环境,还会惊扰业主甚至咬伤业主。不过,开发商以协议方式规定“不养狗才能买房”,则涉嫌侵权、歧视,也是一种“管狗”无能的折射。
虽然有律师认为,这是有效的合同,言外之意是不算霸王条款,理由是事先告知了消费者,买卖双方属于自愿。但笔者以为,“不养狗才能买房”本质上还是霸王条款,因为这是开发商单方面制定的条款,开发商逃避了自己的部分义务和责任。
尽管购房人可以选择在该小区购房,也可以不选择在此购房,但是开发商没有权力设置限制性条款,这对养狗人群是一种歧视,等于把文明养狗的人也想象成不文明人,加以限制。
坦率地说,开发商这么规定主要是基于自身利益:其一,有利于维护项目品质让小区房产升值、卖出高价;其二,打造“无狗社区”是一种营销噱头,以便吸引不喜欢狗的人群;其三,有利于节省物业管理成本,因为开发商规范业主养狗要增加人力和设施。
笔者虽然不喜欢养狗,但尊重养狗人的权利。因为宠物狗给不少家庭带来欢乐,也是一些老人避免孤独的忠实伙伴。只要开发商、物业公司就文明养犬加强宣传、引导,提供相关服务并积极配合执法,完全可以避免养狗“副作用”。其实,开发商规定“不养狗才能买房”还有另一个原因是——城市管理者对养犬管理服务不到位。
如果城市有严格的养犬制度,有严格的执法者,执法者可以经常性深入小区检查执法,或许就不会出现不文明养犬现象,开发商也不会制定这种霸王条款了。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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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养狗才能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