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起,存量房贷浮动利率正式启动换锚,贷款人可从“LPR利率”、“固定利率”任选其一进行转换。很多人可能会选LPR利率,但是不清楚LPR加点是怎么确定的,下面一起来看看。
根据人民银行公告,房贷利率定价基准按照“等价转换”原则,通过现在的利率水平倒算出加点数值,再根据“LPR加点”执行贷款利率。即在转换后的每个利率调整日,利率水平=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LPR+转换时确定的加点数值。
其中,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参照利率有1年期、5年期两种。打个比方,贷款人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期限是10年,于2020年5月1日转换,则参照5年期以上LPR。
加点数值(可为负值)=现在的利率水平-2019年12月发布的LPR。加点数值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定价基准转换后,将在第一个重定价日根据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变更后确认的加点数值重新计算贷款实际执行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变更时间不同,可能会影响第一次重定价的时间。
比如,贷款发放日是2010年5月6日,在3月10日变更定价基准,则在2020年5月6日即进行第一次重定价,按照最新的LPR(即2020年4月20日公布的LPR)计算贷款实际执行利率,而如果在6月10日办理定价基准变更,则在2021年5月6日才进行第一次重定价。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站发布的图文一切为分享交流,传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