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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摇号购房新规:支持刚需优先购房 摇号分四轮进行

南京市司法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28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做好人才优先选房及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工作的通知,针对人才优先选房、支持刚需优先购房等事宜,发布摇号、选房的具体细则。

通知明确,摇号分四轮进行。第一轮,确定优先选房的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有效报名的人才数量大于等于人才房源数或者大于等于20人的,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第二轮,确定享有优先保障资格的无住房家庭名单,进入第四轮一般选房顺序摇号。有效报名的无住房家庭数量大于无住房家庭保障房源数的,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无住房家庭名单。第三轮,由公证机构将“第一轮未入围人才、第二轮未入围无住房家庭和普通购房人”摇出顺序号,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人员名单。第四轮,由公证机构将“第二轮确定的入围无住房家庭、第三轮确定的入围摇号人员”摇出一般选房顺序。

通知规定,选房顺序分三步,首先由第一轮摇号确定的入围人才按照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其次由第四轮摇号的报名人按照第四轮摇出的一般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第三是在前两批次选房结束后,房源如有剩余,由第三轮摇号中未入围第四轮的报名人,按照第三轮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

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吴翔华表示,住房是刚需,出台人才优先选房的政策,能够吸引人才,有利于促进城市发展。支持刚需购房是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的有力举措,也有利于稳定市场。(记者邓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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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京 摇号购房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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