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消息,广东惠州市公安局今日再次披露e速贷案进展,丘某琼等1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执行逮捕。至此,被批捕总人数增至12人。
e速贷案被批捕人员数量增至12人
惠州市公安局29日通报称,2016年6月25日,经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 “e速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丘某琼等1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执行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朱某飞、彭某丽2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目前,我局正依法深入调查,将进一步追究有关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对相关涉案资产进行清理、查封,待侦查终结后一并随案移交给检察院、法院,并由法院依法判决、处置,”惠州市公安局29日称。
在上述11人被批捕前,2016年5月30日,经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e速贷”母公司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简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截至目前,就惠州市公安局通报的案情,“e速贷”案被批捕人数为12人。
不过,在“e速贷”案案发之初,公安机关刑拘了13人。
2016年5月20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查处了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旗下的“e速贷”网贷平台,并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拘了以简某为首的13名犯罪嫌疑人。
在5月31日的一份公告中,惠州市公安局称, 经依法侦查查明,简某经营的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打着网络P2P旗号,其实以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共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自2010年9月成立广东汇融投资公司以来,该公司除了非法吸存和放贷,基本没有合法营利收入的业务,处于长期亏损状态,公司主要依靠不停吸收新加入投资者本金的方式来维持公司运作。简某及部分公司股东主要依靠私自发卖公司股份等方式吸取资金池数亿元现金。其中部分资金被简某及家人私自占有并以个人名义进行投资;有部分资金被简不入公司帐目私自拿走不明去向;有部分资金被挪到简某亲戚名下进行放贷收不回来;有部分资金被简用于购买高档小汽车、豪宅、写字楼等归于自己及妻子名下;还有部分资金用于偿还高额利息和股东分红。(小峰)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站发布的图文一切为分享交流,传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关键词: e速贷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