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今天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表示,要落实直播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加强经营主体管理,对开通带货功能的经营者进行实人实名验证,要求提供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登记建档,并定期核验更新。
负责人称,今年以来,直播带货的电商模式发展势头强劲,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对网络市场秩序也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且容易成为电商领域的监管洼地。
“北京消费季之京彩直播——首届北京网络直播大赛”将于11月1日启动。负责人称,为办好本次“北京消费季直播大赛”,参与企业应重视以下问题:
目前,直播带货存在以低价吸引等方式诱导用户下载App软件、平台商家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缺乏相应资质、直播平台擅自冻结用户账号三类主要诉求。此外,还有商家未尽到退换修责任,直播平台涉嫌泄露个人信息、账号无法注销、商品质量不合格、推荐禁限售商品、消费维权不畅等其他类型诉求。
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履行职责,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直播行业在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直播行业诉求一般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同时,对直播行业的监管需要不同社会主体的共同努力,其中直播平台要筑牢行业监管的第一道防线,结合行业发展特点,提出管理标准,针对法律法规未予明确规定的事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行业企业主动规范、自证合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促进直播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
负责人强调,要落实直播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加强经营主体管理,对开通带货功能的经营者进行实人实名验证,要求提供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登记建档,并定期核验更新。要加强经营行为管理,包括与经营者签订并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制定并发布禁止宣传推广商品服务目录,建立健全直播、直播带货内容审查监控机制、违法行为处置报告机制。发现经营者开展违法违规宣传推广经营活动的,及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负责人指出,要推动建立各类直播带货规则。
一是生产经营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并做好售后服务,正确选择合作主播,不选择有负面社会形象的主播,向主播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和销售信息。
二是MCN(Multi-Channel Network,是一种多频道网络的产品形态,一种新的网红经济运作模式)机构要协助生产经营企业选择合法经营、口碑和社会形象良好的平台和主播,不以流量作为推介的唯一标准。从专业的角度,向生产经营企业主提供宣传效果好、受众观感佳的营销方案,不盲从生产经营企业主提出的不合理营销创意,配备合规风控人员。依法依规管理主播,建立违规主播惩戒机制。加强主播培训与管理,帮助主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是网络主播要传播积极、正面、阳光的理念和态度,抵制虚假、丑恶、低俗内容和表现。谨慎选择直播的产品,核对产品的基本资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对于需要前置审查的品类,慎重推荐。播出前应对产品信息了解清楚,播出时准确表述产品信息,不能任意编造。(记者 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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