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本年度第一批次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的补充公告,针对2021年第一批次通过挂牌方式出让的29个项目,公布了土地合理上限价格、竞建“公共租赁住房”上限面积、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预设份额等,并公布了竞买人需提交的《房屋售价承诺书》模板,要求竞买人对未来房屋售价及住房最低品质保障等内容作出承诺。
这是北京市首次公布土地合理上限价格,通过合理控制地价,推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由“价高者得”的单一目标向完善市场、促进土地利用、保障民生等多目标管理转变。在地价上限设置方面,超九成地块溢价率未超过15%,通过进一步降低溢价空间、竞其他条件确定土地竞得人。专家表示,此举既体现了土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更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回应了社会关切,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便于企业测算,进而引导企业理性竞买,有利于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供应的项目中首次引入了房屋销售价格引导机制,未来上市房价作为重要政策工具之一,由过去预售环节引导前置到土地出让环节。(记者 朱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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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地合理上限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