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获悉,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种,正在开展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整合试点工作,因此不纳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将有以下好处:
一是办税流程优化。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一表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申报流程得到优化,将10个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将税源信息从申报环节分离至税源基础数据采集环节,便于数据的统筹运用,提高数据使用效率。
二是办税负担减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梳理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三是办税质效提高。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自动提示,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了申报质量,还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通过整合各税种申报表,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提高了办税效率。
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并完成申报。此外,纳税人也可根据需要到当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和咨询。
纳税人还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官方网站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专栏、网上纳税人学堂和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宣传材料、操作手册等相关办税辅导资料。如有相关咨询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记者 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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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辽宁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增值税 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