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对外公布。我省提出,要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
我省提出,不断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红黑名单”认定、发布、奖惩、修复和退出,防止“红黑名单”认定泛化。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联合奖惩机制,不断强化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相关措施。制定出台行政审批守信绿色通道清单、失信限制清单,让守信者充分享受诚信“红利”、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加快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各类失信主体主动开展失信整改,进行信用修复,退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探索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我省将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内容,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提升公务员和领导干部诚信履职意识和能力。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全省政府机关和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管理系统。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度,依法依规将公务员有关信用信息纳入档案。
我省还将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建设类执业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重点职业人群,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全覆盖,按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目录,全面、准确、及时采集相关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完整的个人信用档案。(作者: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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