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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盲盒类商品有奖销售 天津一商家被罚5万元

随着盲盒类商品备受消费者追捧,商家各类盲盒销售也如火如荼,但若销售时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则必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近日,一商家就因此受罚。

本市一企业在相关销售过程中,没有公示两款附赠的守护精灵商品的获得概率和奖品数量,虽然不久后替换成有标注概率的商品图,但在未标注概率期间,该企业总计销售了623张优享卡,实际销售总金额为373117元。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的规定,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记者王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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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盲盒类商品 有奖销售 误导消费者 盲盒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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