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央视网消息: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为保证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3月2日零时至2023年3月15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市交通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备案方式:登录北京市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联合备案系统,http://beian.zhihuihuoyun.cn进行备案),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
更多资讯或合作欢迎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
来源:央视网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站发布的图文一切为分享交流,传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