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当下,“隐孕”成为一些职场女性不得已的生存策略。担忧被降薪、辞退,影响试用期转正、升职加薪等,是她们选择“隐孕”的重要原因。在“隐孕”的另一端,则是一些企业对于孕产期女职工可能带来的额外用工成本的担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隐孕”乃女性无奈选择
女职工通过“隐孕”来保护自身的就业权和生育权,这类问题在一些企业时有发生。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找到不少类似案例,其中有女职工胜诉的,也有不少败诉的。女职工这种避害性选择,蕴藏着不可控的职业风险。
一些女职工对“隐孕”可能带来的后果并非不知晓,其依然选择隐瞒的逻辑是,一旦明示自己怀孕,用人单位可能不录用自己或在录用后调整岗位,导致其不能获得心仪的工作或失去当下相对满意的岗位和待遇。
企业也很难吃得消
职场女性选择“隐孕”,折射出就业歧视较为普遍,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女职工怀孕生育,企业要付出额外的用工成本,不少企业对此不情不愿。
对于女性职场隐性歧视,单纯站在道德高度进行批判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企业想要生存发展,自然有对自身利益的权衡。能不能承担得起女职工“三期”等一系列假期成本,以及其不在岗工作时仍需支付的工资待遇成本,企业也在计算。尤其是只有几十个、甚至十几个员工的中小企业,恐怕很难吃得消。
呼唤成本共担机制
女职工为了职业生涯而选择“隐孕”是出于无奈,这种现象对女职工而言是不公平的,对用人单位而言是不合理的,对社会而言是不可持续的。让“隐孕”不再成为女职工职业生涯的风险选项,关键在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鼓励生育的新形势下,要在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之间合理分配女职工孕产期产生的成本,尤其是考虑到女性生育给用人单位带来的负担,可以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在税收、育儿补贴等方面给予一些倾斜性支持,从而让生育走出家庭和用人单位的范畴,强化生育的“公共性”。如此,才能建立起更多元的成本和风险分担机制,让女性职工的权益真正得到保障。
(以上综合工人日报、光明网、东方网、红网)
V视角:
@梦想家女孩h:不要说“隐孕”了,我结婚都不想让公司知道。
@静子爱涂鸦涂:女性生育问题是社会问题,希望不要把矛盾转移到企业和求职者的身上。
@芒果酱在哪儿:让男性也休产假。
@桃乐丝蓬:有的人一进公司就怀孕,一怀孕就不来上班,休完产假就离职,导致公司再也不敢招女员工。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生育,关乎每家每户的“小幸福”,也关系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职场女性无奈“隐孕”,反映出当前社会的生育环境还不够友好。就像一个家庭里,孩子健康成长,不能只靠妈妈丧偶式育儿;一个社会里,鼓励生育,也不能只让女性个人或用人单位“买单”。强化生育的“公共性”,找到各方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共担生育成本,才能消除“隐孕”之忧。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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