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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失业补助金3月31日截止申报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今年全国两会上的一大焦点。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市人力社保局提醒,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失业补助金,两项补贴将于2022年3月31日截止申请。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抓紧申报。

目前,两项补贴都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线下窗口申办。疫情期间,市人力社保局倡导广大市民尽量采用无接触的办理方式。

补贴一: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

就业优先,关键在于稳定市场主体。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就是为了帮助用人单位降低成本、减轻负担而出台的政策,以此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

据了解,2020年度稳岗返还的享受对象包括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其他单位。

上述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其中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20%。(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返还标准是什么?据了解,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其他单位参照实施(单位划型按照2020年享受阶段性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时的划型标准执行)。

补贴二:失业补助金

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是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记者了解到,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凡是在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的人员,务必在2022年3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一是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二是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三是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两类:符合上述第一、二条件的人员,享受标准为失业保险金的50%,目前杭州市区为912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828元/月;上述第三条件的人员享受标准为失业保险金的20%,目前杭州市区为364.8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331.2元/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记者 傅凌波 通讯员 韩毅 骆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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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失业补助金 截止申请 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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