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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阳区挖掘工业企业内部潜力 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

近日,城阳区为充分挖掘工业企业内部潜力,调动产业龙头、骨干企业积极性,实现全区工业经济稳增长,研究出台了《城阳区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的鼓励政策》,从全面培育规下样本企业、鼓励升规纳统、突出鼓励月度纳统和鼓励已纳统企业加快发展等4个方面进行扶持。对产值、增速达到标准的规上工业企业,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据介绍,这一政策适用于在城阳区注册的依法经营纳税的工业企业。企业范围及相关数据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

培育规下样本企业。对当年新增规下样本企业,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给予2万元奖励;达到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5万元奖励;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全面鼓励年度升规纳统。对首次实现年度升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实现纳统年度奖励15万元,纳统次年产值增长达到10%的再奖励15万元)。

突出鼓励月度纳统。对当年实现月度纳统的企业,产值1亿元以下的,给予30万元奖励;产值1亿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的,给予50万元奖励;产值3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给予80万元奖励;产值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鼓励已纳统企业加快发展。对产值、增速达到规定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当年产值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80%的,给予30万元奖励;当年产值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60%,给予50万元奖励;当年产值5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40%,给予80万元奖励;当年产值10亿元(含)以上、20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25%,给予100万元奖励;当年产值20亿元(含)以上、50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15%,给予120万元奖励;当年产值50亿元(含)以上,且增幅达到10%,给予150万元奖励。(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康晓欢通讯员宋清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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